染髮劑屬於含藥化粧品,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應向衛生署辦理查驗登記,經核准並發給許可證後,才可製造或輸入販售。但是常有業者以植物性染髮劑較為安全的說詞,鼓吹消費者購買使用,而使植物性染髮劑成了愛美人士的首選。實際上部分標榜植物性染髮劑的產品,廠商為使色彩更為多樣化,擅自添加化學性染髮成分,因此消費者在選用時,一定要看清楚產品的標示。
為了確保安全使用染髮劑並避免產生副作用,衛生署對染髮劑使用的成分種類及含量訂有標準,業者應依循此標準製造產品。至於「對苯二胺或對甲苯二胺」等染料成分,在歐、美、日等國目前均仍准許作為染髮劑原料,我國亦對其使用濃度訂有限制,衛生署將繼續蒐集相關資料據以進行科學評估,一旦發現確有科學證據顯示其對健康安全有關聯性,將會採取進一步的管理措施,以維護消費者健康。
在使用上,美髮業者應依循染髮劑的標籤、仿單或包裝上所加刊的使用注意事項(如:染髮前必需先作皮膚試驗、染髮時應戴手套等)使用,消費者如自行選購染髮劑產品時,首先要查看是否有完整的外包裝與瓶身,再仔細檢查外盒上是否標示完整,包括:全部成分(包含主成分及含量)、製造廠(或代理商)的名稱及地址、出廠日期或批號、保存期限、衛生署許可字號(輸入產品為「衛署粧輸字第○○○○○○號」,國產產品為「衛署粧製字第○○○○○○號」,於衛生署網站(網址:http://203.65.100.151/DO8180.asp中可查閱),以及用途、用法等,避免購買來源不明或標示不清產品使用,並且依照產品說明來使用。
衛生署呼籲,消費者在染髮前除了依據說明進行皮膚敏感性測試之外,染髮時也要注意避免染髮液沾到臉部、頸部等皮膚或流入眼睛,若不慎沾染時,應立即以清水洗淨,以確保安全。若在染髮過程中發生過敏、刺激等現象,最好馬上停止染髮,以免造成更大的傷害。為了強化化粧品管理及取締不法,衛生署除繼續加強督導地方衛生機關取締違規化粧品外,亦歡迎全國民眾共同協同監督不法情事,檢舉專線電話:0800-625-748,檢舉傳真:02-2397-1548,檢舉信箱:drug@doh.gov.tw。
資料來源: Food & Drug Consumer Newsletter 200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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