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藥粧店在各人潮穿流處一家家的成立,買藥就像逛便利商店一般方便,許多民眾到藥局完全不問問題,拿了藥就走,到底有多少人知道藥師的存在及功能?會拿起藥品詢問駐店藥師,藥品的相關用藥資訊或適不適合使用呢?甚至完全不關心店裡是否有藥師。
藥 粧店駐店的藥師或藥劑生(藥事人員),如未親自在營業場所執行業務,或店員非藥事人員身分但卻賣藥,已分別違反藥事法及藥師法之規定,藥事人員可處新台幣 3至15萬罰鍰,店員可處新台幣6至30萬元罰鍰。另外,如果查證藥事人員將證照租借他人使用,則可將其移付懲戒,最重可廢止其執業執照或藥師證書。
藥 事人員不應只是發藥的機器,依據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第20條規定, 「下列事項得標示於藥品外包裝容器或列為醫師、藥事人員諮詢事項。1.警語。2.主要適應症。3.主要副作用。4.醫療機構或藥局之電話號碼。5.藥品外 觀標記其他用藥指示。」民眾要充分說明自己的需求,買藥不再匆匆來匆匆去,多問藥師問題,還要給他們時間來解答您的疑惑。
衛生署食品藥物 管理局(簡稱食管局)會請各縣市衛生局,加強查核轄區藥事人員是否親自執業,如有非法情事將從嚴處辦,為民眾的用藥安全把關。同時函知藥師、藥劑生公會, 加強輔導所屬會員自律、自清,並應遵守相關法規,親自於營業場所執行業務。此外,食管局將儘速邀集連鎖藥粧業者及相關團體開會,嚴格督促業者應依法聘請藥 事人員,並且親自執行業務。
文章出處: Food & Drug Consumer Newsletter 第3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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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是醫師開給慢性病患者的長期用藥處方箋,這種處方箋可以連續分兩次至三次直接到藥局調 劑,有效期間為自醫師開給處方日起三個月內有效。如果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是可以分次領藥,且每次給藥在28天以上的,可以免自付藥品部分負擔。係指醫師開立 給慢性病患者的長期用藥處方箋。
二、什麼時候使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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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方便長期服用相同藥品的慢性病患者就醫取藥,如經醫師確認病情穩定,可長期使用同一處方藥品(管制藥品除外),就可以開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由病患持至醫院、診所或健保特約藥局調劑。連續處方箋有效期間以三個月為限,可以分次調劑,每次調劑至多給三十日以內的用藥量。提醒您,如果服藥期間有任何不適,均可隨時回醫院就診。此外,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每次給藥二十八天以上者,可免除藥品部分負擔。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有效期間為三個月,自處方開立之日起算,其總調劑日份最多為92日;同一處方箋,得分次調劑。至於該處方箋每次調劑之用藥量,依慢性病人病情需要,一次得給予30日以內之用藥量。
同時考量慢性病患出國領藥之不便,如預定出國期間超過一個月,得於領藥時出具機票等證明文件,先行領取下個月之用藥量。但基於對患者病情穩定控制與用藥安全之考量,當次之全部給藥量以二個月為限。
為了讓民眾進一步了解什麼是連續處方箋?哪些病患符合連續處方箋的使用資格以及連續處方箋的領藥須知及省錢之道,以下我們利用案例的方式來說明:
案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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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央健保局
出版社: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保局
編印日期:民國 98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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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行政院劉院長指示,為使災民就醫無障礙,本署特訂定「莫拉克風災受災民眾全民健康保險就醫優惠方案」,自98年8月7日起,提供災區民眾相關優惠措施如下:
(一)於災區(第一期:98年8月7日~8月31日,由高雄縣、屏東縣、嘉義縣及台南縣先行實施,災區認定及調整將依災情實際情況調整)之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就醫之受災民眾優惠項目:
1.門、住診部分負擔費用。
2.住院一般膳食費。
3.對經濟困難且欠繳保費之受災民眾,優先提供醫療,健保局將予以協助辦理紓困貸款及分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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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出國觀光旅遊或經商,有時會因在國外就醫,或是購買當地的藥品攜帶回國,可要小心喔!因各國藥品的管理法令不同,有些藥品在國外並未列為管制藥品,但在我國則列屬管制藥品,例如含Tramadol (特拉嗎竇)、Mifeprestone (美服培酮、RU486)等成分的管制藥品,民眾要將此類藥品攜帶回國,於入境時必須依照我國海關規定,憑醫院、診所證明提出申報,而藥品品項以治療本人疾病為限,攜帶量也不得超過醫療證明上的處方量。如果沒有醫師診斷證明資料,或者攜帶超過醫師處方量的藥品而被海關查獲時,將視同毒品或禁藥論處。
特拉嗎竇是一種常見的止痛藥,歸屬為鴉片類中樞神經抑制劑,長期服用時可能會產生輕微的依賴性,因此我國目前將其核列為第四級的管制藥品。特拉嗎竇有時被藥癮者拿來當作抵癮物,而有濫用的情形。但在許多國家並未將其列為管制藥品,因而容易取得,民眾在國外購買藥品時一定要特別小心,以免服用之後成癮。
美服培酮是一種墮胎藥,雖然不會產生依賴性,但為保障婦女健康,台灣將其列為第四級管制藥品以加強管理。建議婦女使用此藥時,應經醫師診斷,確認懷孕小於七週,由婦產科醫師開立處方及使用劑量,並在醫護人員面前服用,以避免發生大量出血或導致不孕等後遺症。雖然目前其他國家並未將此藥列管,且其服用劑量及方式,與我國規範不盡相同,都應小心使用以免危害健康。若要攜帶美服培酮返台通關時,應備妥醫師診斷證明資料,否則查獲即視同禁藥論處。
其他非法的安非他命類減肥藥更不用說了,如Clobenzorex (氯苄雷司)、Fenfluramine (芬氟拉明)、Furfennorex (呋芬雷司)、Dexfenfluramine (右旋芬氟拉明)等都是禁藥,不得輸入。
由於民眾普遍對藥品了解並不深入,為免一不小心誤攜管制藥品出入境,衛生署呼籲,民眾如有必要攜帶少量自用藥品出入境時,應備妥醫院的診斷證明,或醫師處方等就醫資料,以便合法通關。千萬不要購買我國列管的禁藥返台,以免違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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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IC卡的功能及保存方法?
健保IC卡上放置持有人照片,看病時無須再拿身分證供醫療院所核對 資料;卡片上的晶片還能登錄各項就醫記錄、重要檢查、藥品處方、 重大傷病記錄及器官捐贈記錄,且利用健保IC卡查核機制,可以提醒 民眾辦妥加保或繳清欠費,讓您在看病時更有保障。 如果健保IC卡表面資料或晶片磨損,健保IC卡將無法正常讀取,因此 要特別注意健保IC不可過度彎折卡片、刮戳晶片,以免晶片損壞;也 不可以用酒精、溶劑拭晶片,或將卡片放入強酸、強鹼等腐蝕性的環 境裡,最後要避免晶片直接接觸電源、火源、高溫曝曬,或放置在電 視、電腦等高磁場環境內,才是適當的保存方法。
●健保IC卡是否有使用期限?
健保IC卡可持續使用,即使換工作單位也不須重新換發,但如碰到就 醫次數用完、卡片有效期限即將屆滿,或是變更身分註記時,就須辦 理卡片更新。
●健保IC卡會不會外洩我的就醫資料?
健保IC卡有嚴密的卡片防偽設計,須透過讀卡機才能讀取卡內資料, 而且讀卡機須裝置健保局製作的讀卡機「安全模組卡」才能運作,採 嚴格授權及相互認證機制,並非任何人可以隨意讀取資料,因此無須 擔心個人就醫資料外洩。
●健保IC卡毀損、遺失或者改名、換照片該如何處理?
可以攜帶國民身分證、護照、駕照或居留證(未領身分證兒童請帶戶口 名簿)正本,到各地健保分局現場申請並領取IC卡。申請過程約需30分 鐘。或是到郵局填寫「請領健保IC卡申請表」,並將身分證或戶口名 簿影本貼在申請表背面,連同工本費200元交給櫃台服務人員(免交工 本費者,則應自行郵寄至各健保分局),大約7個工作天內就可收到新 的健保IC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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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繳交健保費? |
l 繳交保險費方式?
繳交保費的方式分為三種情況,第一如果本身或者依附的親屬有在公 司上班,則由薪資中直接扣除,再由公司代為轉交給健保局。第二如 果是屬於在農、工、漁會加保的人,必須請按月將保險費繳交投保單 位,再由投保單位於次月底前代為轉交給健保局。第三若沒有工作, 在鄉、鎮、市、區公所加保的人,則須攜帶健保局寄發的繳款通知, 親自到代收保險費的金融機構繳納。
建議最好利用存款帳戶自動轉帳繳納,既節省時間,又不會因忘記繳 納保費而被加徵滯納金。健保局會固定在每月月底進行上個月保險費 的第一次扣繳。
l 沒有能力繳交保費怎麼辦?
為幫助弱勢族群,有些人的保險費可以得到政府補助。其中包含了全 額補助、1/2補助、1/4補助,及補助上限為地區人口保險費(目前為 604元)四種。詳細補助對象資料可上健保局全球資訊網站 查詢。
基本上各類受補助對象,並不需要主動向健保局提出申請,健保局會 根據各補助單位提供之資料,直接減免保險費。但如果符合受補助資 格,卻沒有獲得補助,可洽詢相關補助單位補正資料。
l 忘記繳款或轉帳帳戶存款不足怎麼辦?
以自動轉帳方式繳交保險費者,如存款不足,健保局會在每個月的15 日進行第2次扣繳;如果2次扣繳不成,健保局將不再進行扣繳動作, 而是寄發繳款單至府上,此時必須持繳款單至代收金融機構繳款。
不管您用何方式繳費,只要沒在繳款期限的次月15日繳交保險費,健 保局將自繳款期限之次月16日加收「滯納金」,每超過一天加收應繳 保險費的千分之一。
l 如果一時繳不出保險費或部分負擔怎麼辦?
如果被保險人積欠保險費(含滯納金)達5,000元以上,因經濟困難無 法一次繳清,可以申請分期攤繳保險費。而在鄉(鎮、市、區)公所 以「地區人口」身分加保,而無力繳納保險費的人則可轉介公益團體 補助保險費。另外若是符合「全民健康保險經濟困難及經濟特殊困難 者認定辦法」之經濟困難或經濟特殊困難資格,經戶籍所在地鄉(鎮 、市、區)公所認定者,可以申請紓困基金貸款。另外如果經醫院醫 師診斷需住院、急診或急重症須門診醫療者,凡符合規定條件經村里 長,或就診之醫療院所,開具證明者,則可申請醫療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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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身分會遇到哪些特殊狀況 |
●什麼情形下會喪失投保資格?
有三種情形將會喪失投保資格,第一是受刑或接受保安處 分、管訓處分的執行,執行期間超過2個月以上的人,就喪 失了全民健保的投保資格。其中接受保護管束處分的人除外。
第二是失蹤滿6個月,也屬於喪失健保資格對象,如果是因 為遭遇災難失蹤,則可以從災難發生的當天起退保。
最後,如果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戶籍遷出國外或是在台居 (停)留期限屆滿的人也喪失其健保資格。喪失健保資格 的人除了不可以投保之外,已經投保的人也必須辦理退保。
●人不在國內是否要暫停健保?
如果預定要出國6個月以上,可以選擇是否繼續參加健保。 繼續參加健保,在國外發生緊急傷病、分娩時,可申請 「醫療費用核退」。
如果辦理停保,需要「主動」提出申請,停保期間不需繳 交保險費,同時也不能享有健保的醫療保障;必須等到回 國後辦理復保,才能回復健保的醫療權益。但如果出國未 滿6個月,必須註銷停保,並補繳停保期間的保險費。
停留國外期間才申請停保的人,不能追溯到出國日,必須 以申請日為停保日,回國後也不能追溯補辦停保。辦理停 保後,在國外期間也不得辦理復保。
●如何辦理「停保」、「復保」?
辦理停保,應由投保單位填寫「保險對象停保申報表」一 份,送交所屬的健保局轄區分局。辦理停保後,如果停保 原因消失,應於當天復保,並在3日內經由投保單位填寫 「復保申報表」一份,並附上戶籍謄本影本及歷次入出境 證明或護照全份影本,送交所屬的健保局轄區分局。
●中斷投保後該如何補辦健保?
如果因為任何原因而中斷投保,在補辦投保前就醫,必須 先自行墊付醫療費用。而補辦投保手續,應該到中斷投保 期間的投保單位補辦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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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以正確身分的投保?(Ⅱ) |
●有工作的人該如何加入全民健保?
有工作的人,應該由服務的公司行號或所屬團體辦理投保。如果是公司行號負責人,可以自己成立投保單位;如另有工作,也可以在工作的公司行號或機關投保。
而有固定雇主的員工,則由雇主辦理投保。如果沒有一定雇主,有參加職業工會,就由職業工會辦理投保;沒有參加職業工會,則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辦理投保。
同時有兩份工作,應該以主要工作也就是工作時間較長,或是工作收入較多的那份工作為主,作為投保身分。留職停薪的人,則可在原投保單位同意下,繼續由原投保單位以原投保金額投保。
●沒有工作的人該如何加入全民健保?
沒工作的人,如果符合眷屬身分,可以依附有工作的家人投保。但如果不能依附家人投保,或已經退休但是不願依附家人投保,可以以「地區人口」的身分,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投保。
●外籍人士該如何加入全民健保?
持有居留證明文件的僑生、外籍生,可以透過就讀學校來投保。如果在台灣地區沒有設籍,但領有居留證明的外籍人士,則分為有固定雇主、沒有工作及沒有固定雇主三種投保方式。
有固定雇主,可以由雇主辦理投保。如果沒有工作,但能以眷屬身分依附親屬投保,那麼從居留滿4個月起,即可透過親屬的投保單位加入全民健保。沒有固定雇主,也沒有眷屬可以依附投保的人,必須從居留滿4個月起,到居留地的公所辦理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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