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以正確身分的投保?(Ⅱ) | |||
●有工作的人該如何加入全民健保? 有工作的人,應該由服務的公司行號或所屬團體辦理投保。如果是公司行號負責人,可以自己成立投保單位;如另有工作,也可以在工作的公司行號或機關投保。 而有固定雇主的員工,則由雇主辦理投保。如果沒有一定雇主,有參加職業工會,就由職業工會辦理投保;沒有參加職業工會,則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辦理投保。 同時有兩份工作,應該以主要工作也就是工作時間較長,或是工作收入較多的那份工作為主,作為投保身分。留職停薪的人,則可在原投保單位同意下,繼續由原投保單位以原投保金額投保。 ●沒有工作的人該如何加入全民健保? 沒工作的人,如果符合眷屬身分,可以依附有工作的家人投保。但如果不能依附家人投保,或已經退休但是不願依附家人投保,可以以「地區人口」的身分,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投保。 ●外籍人士該如何加入全民健保? 持有居留證明文件的僑生、外籍生,可以透過就讀學校來投保。如果在台灣地區沒有設籍,但領有居留證明的外籍人士,則分為有固定雇主、沒有工作及沒有固定雇主三種投保方式。 有固定雇主,可以由雇主辦理投保。如果沒有工作,但能以眷屬身分依附親屬投保,那麼從居留滿4個月起,即可透過親屬的投保單位加入全民健保。沒有固定雇主,也沒有眷屬可以依附投保的人,必須從居留滿4個月起,到居留地的公所辦理投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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