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觸戶外,有益身心,而適量的照射陽光,再配合以固定的運動習慣,除了令人身心愉快、心胸開朗之外,亦常可見於在探討骨質疏鬆的議題上;被用以建議「儲存骨本」的方法之一。

  但是過量的紫外線,是容易導致我們肌膚的損傷,若無保護而又長期的暴露在太陽光下,日積月累則易產生皺紋、鬆弛、黑斑、粗糙以及提早老化等等的問題,所以抗紫外線的功夫不可少,無論男女老幼都必須好好重視防曬的工作。

  陽光中的紫外線可依波長範圍而劃分為紫外線A波(UVA)、紫外線B波(UVB)以及紫外線C波(UVC),其中UVC的能量為最高,但是在穿透大氣層的過程中,即幾乎被臭氧層給消耗殆盡,不至於對人體產生危害。故一般所說防曬、抗紫外線等具特殊功用的產品,是指具有可以隔離或吸收UVA或者 UVB的功能。



  在介紹防曬化妝品之前,必須先認識一些基本的術語;而在之前的文章「 慎選防曬化妝品」中已針對了防曬的觀念及 SPF、PA、UVA、UVB等作了基礎的介紹,現在再為各位消費者介紹化妝品中的防曬成分以及相關規定與最新公告。


  防曬化妝品中的防曬成分(防曬成分,就是用來阻止或抵禦紫外線作用的活性成分)種類相當多,一般可由其成分的分類,區分為兩大系列:
    
  1.無機成分防曬劑(又稱為物理性防曬劑),主要的作用是將照射到人體的紫 外線,對外反射、散射出去,利用光線反射的原理來屏蔽皮膚,以達到防曬的功用。此一類型的代表性成分有二氧化鈦(Tianium dioxide,TiO2)以及氧化鋅(Zinic Oxide ,ZnO)。

  2.有機成分防曬劑(又稱為化學性防曬劑),作用原理是利用有機化合物的特性結構可吸收一特定範圍之波長的紫外線,來應用在皮膚進而得到防曬、保護皮膚的效果。而特性結構不同的防曬成分,則可吸收紫外線波長的有效範圍也不盡相同,像是市售品中較常使用的OMC (Octyl Methoxycinnamate)及OCS(Octyl Salicylate)成分,是主要作用在紫外線B波(UVB)吸收的區域,而常見可作用在紫外線A波(UVA)的吸收範圍者,則常使用有Avobenzane(PARSOL 1789)成分為例子。


  一般市售的防曬產品,為求防曬效果的週全,已甚少於產品中僅使用單一種防曬成分, 而多是將上述有機、無機性質的防曬成分購買互相搭配,甚至進而配合潮流結合彩?修飾的多方功能而招睞消費者,不過,至目前,依我國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防曬成分與其上限限量之規定均列在「化妝品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基準(含藥化妝品基準)」以及本年度公告新增之防曬成分當中,屬含藥化妝品管理,因此,任何標示「防曬」之化妝品產品,於上市前,依法均須至衛生署辦理查驗登記 ,並於核准發給許可證後,才可製造、輸入及販售,請消費者選購防曬產品時,仍應注意,產品上是否有標示衛生署許可字號,並且依照產品說明書指示方法使用,以確保消費者之健康與權益。

  另,今年初(96.02)我國已明白規定防曬化妝品的防曬係數標示,其標示值不得大於實測值,且最大上限值訂為50(包括50),相關細節請見「「製造或輸入防曬化妝品之防曬係數標示規定」。

  為避免因過度的曝曬而導致皮膚遭受損傷,進而採取塗抹防曬化妝品來保護皮膚;已是相當普及的生活常識,但是因此需對消費者大聲呼籲,如何正確的使用防曬產品(包含正確的清潔與完善的儲放),乃是亟須建立的重要觀念。



資料來源:
行政院衛生署 藥政處公告
行政院衛生署 消費者資訊網   
行政院衛生署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行政院衛生署 藥物食品檢驗局調查研究年報.24:35-47 2006「市售防曬化妝品品質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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