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味子:


「藥事人員服務喘息計畫」公開徵求計畫說明書

壹、 背景說明︰
為保障民眾「知藥」及「自由選擇調劑處所」的權益,我國自86年實施醫藥分業政策。然而基層診所或社區藥局常因只有一位藥事人員,倘有生病住院,配合勞基法規定之休假,女性藥事人員分娩…等因素,臨時找不到藥事人員協助藥事服務,醫療院所若欲將處方箋釋出又怕找不到特約藥局合作,致造成基層醫療機構工作上的困擾。
因此,藉由「藥事人員服務喘息計畫」,擬成立藥事人員人力資料庫,以短期性的支持基層診所或健保特約藥局人力緊急之需,藉由社區內藥師與基層醫療機構之交流,可增加醫藥間更進一步的合作,更可減少醫藥人力的浪費,加強醫藥雙方的互信、互動,並提昇醫療服務水準及民眾用藥品質。

貳、 計畫執行期間︰
自97年核定日起至97年11月30日止。

參、 計畫工作內容︰
一、成立藥事人員人力資料庫,以支持基層診所或健保特約藥局之喘息人力緊急需求︰以縣市為單位,人力資料庫可包含未執業之藥事人員(藥師或藥劑生)、未申請健保特約之社區藥局藥事人員等。
二、訂定藥事人員喘息服務規範,以資醫藥雙方遵循:
(一) 召集相關專家學者訂定。
(二) 規範包含參與服務喘息藥事人員之條件、基層診所或健保特約藥局申請服務喘息的要件、服務喘息期限、服務喘息費用計算…等。
(三) 規範內容須經本署同意後,得予以實施。
三、辦理培訓課程:
(一) 培訓對象為加入喘息服務藥事人員至少200名。
(二) 至少舉辦5場培訓課程(每場48小時)
(三) 課程內容主要在加強藥事人員的專業調劑與藥物諮詢服務能力。
(四) 完成培訓課程之藥事人員始可提供喘息服務。
四、選擇至少1個縣(市)進行試辦,並提出建議,做為未來相關措施之參考。

肆、 計畫經費:
一、 97年經費不超過新台幣120萬元整。
二、 經費核定俟委員審查結果予以簽約。撥款方式採分期付款。
(一) 第一期款:於簽約時,給付契約總價50%。
(二) 第二期款:檢付期中報告,經本署認可後,給付契約總價50%。
(三) 如有剩餘款應一併繳回。
三、 計畫執行單位應於97年11月30日前,檢附計畫成果報告8份(含電子檔)、收支明細表及相關資料,向本署辦理經費核銷作業及結案,相關成果須包含計畫書所列事項。

伍、 評審項目、配分及評審標準:
評 審 項 目 配 分
一、計畫主題之重要性與適當性:預期成果是否有益於衛生保健工作之推動 15
二、計畫獨特性:過去或目前是否已有類似計畫或活動,是否仍需要加強或不宜重複 15
三、計畫內容之創新性、可行性與明確性:是否已具體描述實施方法、內容步驟、時程及人力配置等,其方法內容可否達成預期目標 50
四、經費編列之合理性(請就用人費、業務費、旅運費、材料費、維護費、設備費等編列是否適當提出建議) 20

陸、 計畫書格式及截止日期:
一、請參考本署執行委辦及獎補助計畫相關規定,所需經費編列標準、計畫格式、各項表單及計畫合約書,請於行政院衛生署網站(www.doh.gov.tw)中下載。
二、檢附計畫書,書面1式8份,其中1份請勿裝訂,以利複製,併附電子檔1份,並於規定期限前,向本署提案,所送計畫書及附件資料,不予寄還。
三、計畫收件截止日期:自公告日起10天止。

柒、附註:
ㄧ、除基本需求項目外,請於經費額度內,規劃可提高效益之其他配套措施。
二、未盡事宜,請參照「行政院衛生署業務補(捐)助注意事項」。
三、請將計畫畫1式8份及電子檔投寄:100台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100號11樓 行政院衛生署藥政處,聯絡電話:02-23210151轉401李宜珊小姐
paysl@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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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支援趨勢擋不住,公會不積極面對只消極反對,最後只會全盤皆輸

公會趕快提試辦計劃, 不要最後是由王正坤拿走試辦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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