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陳豐偉醫師 / 快樂心靈診所 精神專科醫師
在社區型診所看診,大多數是憂鬱、焦慮伴隨失眠的病人。憂鬱症藥物該吃多久?什麼時候可以開始停藥?是病人最焦慮的問題之一。大部分病人都會擔心:「醫生,吃藥會不會傷肝、傷腎?」而在一些親友團或媒體的推波助瀾下,製造了病人對藥物莫名的恐懼,不願意相信科學證據累積下來的證據。人是自然打造的生物,不是機器,具有十幾億年演化過程中留下的差異,有些人對藥物反應好,有些人對藥物反應差,有些人會有很不舒服的副作用。但如果藥物的效益明顯大於成本,對受苦的人是值得一試的。在「藥物經濟學」的期刊裡,研究者會以厚厚幾十頁的篇幅,證明藥物的成本效益。但如果有人能跟你保證這藥物具有神效、完全沒有副作用、跟其他醫師開的藥大大不同,那大概就是「神棍」了。
回答「憂鬱症藥物應該吃多久」前,應探討:「你是否已找到適合你的藥物」?台灣常用的憂鬱症藥物有十幾種,你是否已找到有療效、副作用少的處方?如果還有部分症狀,應該調整藥物,加強運動,或尋求心理治療方案。如果找不到完全適合的憂鬱症藥物,也可試著放棄藥物,只靠運動與會談治療。如果你已經找到適合的藥物,大部分症狀也都已解除,答案是:「至少以原先的劑量服藥三個月,不要自行減藥」。
為什麼是三個月?台灣本土研究指出,憂鬱症病人服藥未滿90天,之後快速復發的比例接近35%。如果穩定服藥超過三個月,快速復發的比例剩下5%。國外研究多數建議要連續服藥4-9個月,確定症狀穩定後再逐漸調降劑量。太快停藥、自行減藥,病人往往很快又回來門診報到。有些病人會問:「我好像對藥物有依賴性了」。有些慢性病如高血壓、糖尿病,一旦減藥大多數都會很快復發,但我們不會說「我依賴糖尿病藥物了」。藥物有其侷限,有時能緩和症狀、卻未必能快速療癒,以病人立場,該問的是:「我長期服藥的好處是否遠遠大於壞處?」
但另一個要思考的是:「我是長期、慢性化的重度憂鬱病人嗎?」有些人之前並未出現憂鬱傾向,因為遭遇重大事故或親人死亡陷入憂鬱症,有可能在短期治療後就痊癒。如果是第一次遭遇憂鬱症,可以在服藥三個月且症狀穩定後,就在醫師協助下嘗試自行減藥。但如果已反覆發作、或每次發作的嚴重程度令人擔憂,就不宜太快停藥。憂鬱症的病程已經過國外眾多學者反覆研究過,病患最好別心存「跟他賭賭看」的心態。
我們需要擔憂長期服用憂鬱症藥物對身體造成的副作用嗎?目前的共識是:「比起不治療憂鬱症造成的後遺症,藥物的副作用是可以接受的」。誠然,有些人可以很努力地靠自己的意志力、盡量不靠藥物,克服憂鬱症的困擾。不過,每個人的客觀條件不同,有些人受限於工作、家庭,連找時間做運動都很困難。若動不動就跟病人說:「你不要去想就好啦」、「你想那麼多幹嘛」、「要靠自己!」,可能會帶給病人更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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