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熱(drug fever)是用藥所引起的發燒反應,常見卻容易被忽略。藥物熱較常在連續投藥7-10天後發生,發生的時間因個體及藥物種類而異,通常停藥48小時內發燒可緩解,若再度用藥通常會在數小時內再發生藥物熱。藥物熱的診斷需排除其他疾病或狀況,如感染、惡性腫瘤、血栓性疾病、腦血管事件、急性痛風、膠原血管疾病及外傷等所造成的發燒,並詳細評估患者臨床表現、用藥史及實驗室數據等才能鄭確診斷。越早正確診斷可減少不必要的治療或其他醫療支出。

正常體溫主要由腦部下視丘前視區的體度調節中樞控制,藉由維持產熱與散熱間的平衡保持體溫恆定。藥物可能藉由下列機轉引起發燒:

(一) 過敏

過敏是最常見引起藥物熱的原因,通常在用藥數天至數週後發生,機轉與體液反應有關。藥物或其代謝產物可能成為抗原,與體內抗體結合後刺激白血球顆粒細胞釋出致熱原(pyrogens,泛指一切會引起人體體溫升高的物質)而引起發燒;亦可能是T細胞淋巴球免疫反應或細胞免疫引起。降血壓藥物(如 methyldopa)、抗癲癇藥物(如phenytoin及carbamazepine)、抗生素、降尿酸藥物(如allopurinol)等都曾被報皆可造成藥物過敏。

(二) 干擾體溫調控中樞

藥物藉由增加產熱或減少散熱使體溫上升。如甲狀腺素levothyroxine 增加細胞代謝率,可增加產熱;腎上腺素epinephrine使週邊血管收縮,可減少散熱;具有抗膽鹼活性的藥物(如atropine)、抗組織胺藥物、三環抗鬱藥等因減少汗腺分泌,可減少散熱。

(三) 投藥引起的發燒

投藥所引起的發燒反應可能源於藥品本身或藥品受到微生物污染,此類反應通常發生在投藥時或投藥後數小時內,鮮少延遲性反應。在注射藥品製造過程中,若致熱原未被移除,可能引起藥物熱,如抗生素 vancomycin所含的不純物可能引起藥物熱。抗黴菌藥物Amphotericin B及抗腫瘤藥物bleomyin本身即具有致熱原活性,會引起體溫增加。靜脈注射刺激性溶液如抗生素vancomycin,可能產生靜脈炎而引起體溫上升。疫苗因含細菌或病毒,亦可能引起發燒。

 (四) 藥物之藥理機轉所致

此類反應多發生在治療6-8小時後。如抗腫瘤藥物破壞腫瘤細胞釋出熱原而引起體溫升高;使用抗生素治療螺旋體感染(如梅毒)時,因死亡的微生物釋出內毒素(endotoxin)而引起發燒。

(五) 特異體質

如吸入型麻醉劑(如halothane、isoflurane、enflurane)在特殊體質的病人(如有些遺傳性肌肉病變) 可能會引起惡性高溫,症狀還包括肌肉僵直、心悸、心律不整、低血壓等,嚴重時甚至引起死亡。G6PD缺乏症(蠶豆症)患者使用磺胺類藥物、抗瘧疾藥物、 quinidine及chloramphenicol等藥物引起溶血反應造成發燒。

藥物熱最常見的原因是藥物過敏所造成,若懷疑為藥物引起的不良反應,務必詢問處方醫師,評估藥物引起之可能性,並進行後續處理。若曾發生藥物過敏,提醒您隨身攜帶藥物過敏紀錄,就醫時務必告知醫療人員您的藥物過敏史,以列入整體治療評估中,確保用藥安全。


本文係由行政院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台北榮民總醫院藥劑部團隊撰稿

文章出處: 藥物資訊電子報第4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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