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 : Food & Drug Consumer Newsletter 第26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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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日前發布了市售塑膠製便當盒,以及水壼耐熱與耐熱水試驗結果,其中有1件便當盒的外部盒蓋及內部盒蓋均發生變形;2件水壺加熱水後發生軟化情形。大家曾聽說過,保鮮膜不能加熱,在外購買熱食或熱飲時,用塑膠袋或塑膠杯盛裝,會使得有害物質溶出。消費者該如何分辨塑膠製品的材質與其正確使用方式?其實可以從塑膠材質的回收辨識碼找到答案。


一般塑膠類的材質編號及分類分為7類,由容器底部或標籤上的塑膠材質回收辨識碼可加以辨別。標示「1」圖樣者,為聚乙烯對苯二甲酸酯(PET)材質,有硬度韌性佳、質輕與耐酸鹼的特性,所以用以製作為寶特瓶、市售飲料瓶、食用油瓶等食品容器。標示「2」圖樣者,其材質為高密度聚乙烯(HDPE),用以製作成我們常見的購物袋,以及填充洗髮精瓶、鮮奶的半透明瓶子。標示「3」代表為聚氯乙烯(PVC)材質產品,因為它可塑性高、價錢便宜,所以普遍被人使用,會用來做為保鮮膜、雞蛋盒、調味罐等。

標示「4」圖樣者是以低密度聚乙烯(LDPE)製造,具有耐腐蝕、耐酸鹼的特性,市面上所見到的塑膠袋和塑膠膜瓶,幾乎都是LDPE 所製造。標示「5」之塑膠材質為聚丙烯(PP)材質,可耐高溫至90℃,如市面上瓶裝米漿、豆漿、100%純果汁、布丁等,就會以此材質的容器盛裝,也用以做為市售杯裝飲料盛裝容器之一。標示「6」圖樣者則代表為聚苯乙烯(PS)材質,其泡沫化之後,就是我們所熟悉的「保麗龍」,未發泡前則是用以填充發酵乳品(如養樂多、健健美、多多等乳製品或乳酸產品)的容器。至於不屬於以上六類材質的塑膠容器,就以「7」圖樣標示,如製作嬰兒奶瓶、運動水壺、水杯等的聚碳酸酯(PC),以及餐飲店的冷飲杯、冰品杯、沙拉盒等的聚乳酸(PLA),都歸屬於此類。

為安全使用塑膠容器與製品,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除監督業者落實自主管理,要求其所製造與販售的供食品使用塑膠容器(具),應符合「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之「塑膠類」相關規定,並對產品可使用的溫度嚴格把關,避免不良產品流入市面。消費者也應正確及妥善使用各類塑膠類食品容器(具)或包裝,注意產品標示的使用溫度,儘量避免使用塑膠類食品容器來盛裝熱食。但是為了地球永續,更要盡可能使用環保餐器具或容器,為環保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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