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eting0113:

藥師公會有法律顧問 每年執登也都要繳交會費
但是當藥師與診所的醫生或是藥局的雇主發生勞資糾紛的時候
都只會輕輕帶過說 這是藥師的私人糾紛 而置之不理(或是叫藥師自己找勞委會 或是只會指責藥師不該簽約 事情都已經發生了 指責有用嗎?)
藥師公會是用來保護藥師的 還是保護雇主的?

我相信有許多藥師有跟雇主糾紛合約的問題
藥師只能向外求助於警察或是免費諮詢律師
卻都不一定能夠得到幫助
每年收那麼多會費的藥師公會卻置身事外不理 只求自保 讓人覺得很寒心
難道一定要求助立委或是高官 把這些問題浮上檯面 藥師公會才會正視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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