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體報導,在網路上有民眾不法販售從醫院領回未吃完的安眠藥,由於藥物不同於一般商品,販賣藥物一定需要有藥師資格,也絕對不可以於網路、郵購及電視購物等非實體店面通路販售藥物,違反者可處3-15萬元罰鍰。

而 安眠藥所含成分大多列屬第四級管制藥品或第四級毒品(合法醫藥使用為管制藥品,否則即屬毒品),未經合法醫療管道開立處方及給藥的販售行為,還會觸犯毒品 危害防制條例之販賣第四級毒品,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呼籲,民眾切勿貪圖小利,將未吃完 藥品任意販售,以免觸法。

隨著社會環境變遷,生活壓力增加,使用安眠鎮靜藥品治療睡眠障礙的人越來越多。臨床常使用的安眠鎮靜藥品,可分 為苯二氮平(Benzodiazepines)和非苯二氮平(non-Benzodiazepines)二類,雖然藥品安全性提高許多,不像以前服用過量 會造成呼吸抑制而死亡,但仍可能發生不良反應,包括頭痛、暈眩、胃腸不適、短暫失憶、夢遊等,且因其具有成癮性,因此必須遵照醫師指示正確服用,才可有效 治療失眠。如果自行服用安眠鎮靜藥,不僅無法改善睡眠障礙,也會增加肝、腎負擔,並可能產生成癮而傷害身體。

飽受失眠困擾者,可先以非藥物治療方式,包括,刺激控制法、睡眠限制法、放鬆訓練、認知治療、睡眠衛生教育等。如果經過醫師診斷,認為需要使用藥物治療失眠的話,鎮靜安眠藥物依作用時間可分三種:
(一) 短效型:主要適用於入睡困難,可幫助提前入睡,如Triazolam (Halcion,酣樂欣)、Zolpidem (Stilnox,史帝諾斯)。
(二) 中效型:可增加睡眠時間,適用於淺眠或早醒的人,如Estazolam (Eurodin,悠樂丁)。
(三) 長效型:用於治療無法維持睡眠時間,以及白天合併有焦慮症的人較有幫助,如Flurazepam (Manlsun,眠爾爽)。

臨 床經驗顯示,服用鎮靜安眠藥之後,常見的藥物副作用有頭痛、疲倦、眩暈、口乾、腸胃不適、肌肉張力不足、衰弱無力等,老年患者甚至容易出現思睡或步態不穩 而造成跌倒的風險。鎮靜安眠藥在治療劑量下,也可能發生在未完全清醒的狀態下,出現夢遊伴隨其他行為,如夜間開車、烹飪、吃東西、打電話、或性行為等,但 患者事後卻完全不記得做過這些事。

睡眠障礙成因複雜,而鎮靜安眠藥的種類也很多,若有焦慮或睡眠障礙等問題,千萬不可自行購藥服用或拿取 親友的藥物服用,如果沒有對症下藥,只會讓失眠更加嚴重與惡化,應由專業醫師評估失眠狀況後,找出失眠原因,選擇出對病人較安全、有效且副作用少的治療藥 物,開立處方,並依照指示服用,才是正確之道。

在治療過程中,也不可自行增減藥量或任意終止藥物治療。只要患者配合醫師的治療療程,並保持正常生活作息,養成良好的睡眠習慣,就可以順利解決失眠問題。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提醒,民眾千萬不要自行購買來路不明的藥品,不但無法擺脫失眠的困擾,花錢又傷害身體。

文章出處 :  Food & Drug Consumer Newsletter 第28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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